电池护照(Battery Passport)是欧盟《电池法规》(EU) 2023/1542 第 77 条要求的电子记录:每一块受管制的电池在投放欧盟市场时,必须拥有一个可通过二维码访问的数字档案,记录其材料组成、碳足迹、再生材料含量、性能与耐久、供应链尽调等全生命周期信息。
它是欧盟数字产品护照(DPP)体系的第一个强制品类——此后纺织品、钢铁、电子等品类会陆续跟进(依据 ESPR (EU) 2024/1781)。
护照本身不是一张证书,而是一个持续更新的数据档案:电池生产、使用、维修、梯次利用、回收的全生命周期中,责任方需要持续维护其中的动态数据(如电池健康状态),直到电池完成最终回收、护照在系统中注销。
| 电池类别 | 是否需护照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电动汽车电池(EV) | ✅ 需要 | 2027-02-18 起强制;碳足迹声明名义节点 2025-02-18——挂钩方法学授权法案(以晚者为准),当前义务尚未实际启动 |
| LMT 电池(电动自行车/滑板车/平衡车等轻型交通工具) | ✅ 需要 | 2027-02-18 起强制;碳足迹声明名义日 2028-08-18(同样挂钩授权法案) |
| 工业电池 >2kWh(含储能) | ✅ 需要 | 2027-02-18 起强制;碳足迹声明名义节点 2026-02-18(挂钩授权法案,当前未实际启动) |
| 工业电池 ≤2kWh(如部分户储) | ❌ 不需要 | 仍须满足 CE 认证、标签、有害物质限值等已生效义务 |
| 便携式电池(AA 类小电池)、SLI 启动电池 | ❌ 不需要 | 同上,基础合规义务照查 |
依据欧委会 2026-09-30 官方 FAQ:护照义务适用于"成品电池(finished battery)"——能够安全输出电能的完整产品:
依据 BatteryPass Content Guidance v2.0 及欧盟委员会 2026-08-15 版《数据点分类文件》,电池护照数据点按主题分为七个组。下表列出 37 项高频通用字段(其余约 34 项电芯级技术参数归类处理),并给出中国企业的典型分布经验——按来源分为三类:自己能填约 17 项、需要供应商配合约 12 项、可暂缓约 2 项(按电池类别与贸易角色浮动)。
| 组 | 高频字段 | 典型来源 | 紧迫度 |
|---|---|---|---|
| A 电池与制造商信息(8项) | 型号与唯一标识、化学体系、制造地点、日期/批次规则、重量、容量、电压、预期寿命 | 自有规格书/产线记录;化学体系找电芯厂 | 高(T1 护照节点) |
| B 材料与组成(5项) | 关键原材料清单(钴/锂/镍/天然石墨)、质量占比、再生料声明、有害物质合规、材料批次 COA | 电芯厂 BOM(批次级,非行业均值);COA 经电芯厂向上游要 | 高 |
| C 碳足迹(5项) | 碳足迹总量、生命周期分段、电力碳因子凭证、声明+核查报告编号、等级对标 | 核查机构计算(你给底稿);电力凭证=电费单+绿电凭证 | 最高(周期 2-4 个月) |
| D 再生材料含量(3项) | 再生钴/锂/镍含量% | 电芯厂 | 中(2028-08 声明节点) |
| E 性能与耐久(6项) | 容量衰减曲线、循环寿命、内阻、荷电保持、温度范围、电池健康度(SoH)口径与数据流 | 自有测试数据/实验室补测;SoH 依赖 BMS 数据流 | 高 |
| F 安全(5项) | UN38.3 运输测试、滥用测试、BMS 保护策略、热失控防护、事故/召回记录 | 电池包级报告须自己承担(电芯级不能替代) | 高(部分已生效) |
| G 尽调与回收(5项) | 尽调政策文件、原材料追溯至矿山、再生效率、拆卸说明、寿命终点处理 | 电芯厂+上游(最难项);尽调政策自起草 | 中(2027-08 尽调节点) |
| 节点 | 日期 | 该做什么 |
|---|---|---|
| DPP 注册系统上线 | 2026-07-20(已发生) | Registry 已可开户验证;电池语义目录预计 2026 Q4 发布,届时可演练 |
| 语义目录+注册接口 | 2026 Q4(预期) | 沙盒演练窗口期;字段映射核对 |
| 电池护照强制 | 2027-02-18 | EV/LMT/工业>2kWh 无护照不得上市;同日 LMT 可拆卸可更换、QR 码要求生效 |
| 供应链尽调(Art.47) | 2027-08-18(已延期) | 延期≠不做;≥4000 万欧营业额档强制,未达门槛建议先建供应商追溯通道 |
| 再生含量声明 + LMT 碳足迹 | 2028-08-18(名义,挂钩授权法案) | 再生料证明收集;LMT 类碳足迹声明底稿 |
| 性能分级 / 碳足迹上限 | 2030-02-18 / 2031-08-18 | 更远节点,同样挂钩授权法案 |
法规看"投放市场"(首次供应),不是"谁造的"。第 3(1)(47) 条定义的生产者包括四类主体:以自己品牌制造/委托贴牌首次供应的(含品牌方)、以自己商标转售的、首次商业性供应进口电池的(=欧洲进口商)、跨境直邮终端用户的。
判定前提与局限:生产者判定基于你实际的贸易动作组合(贴牌/代理/进口各落不同格),且随时点变化——本文提供判定框架,个案的贸易结构判定建议结合合同与专业意见。
不知道上面这些字段你缺多少?合规透镜的免费工具可以逐项核对:
电池护照数据准备工具(71 项逐项分档:✅已有 / 🟡找供应商 / 🔴硬缺口) DPP 成本测算(从现在到可注册要花多少钱)出处与口径声明(2026-10-10 核对):
① 欧盟《电池法规》(EU) 2023/1542 第 3/7/11/13/14/47/77 条及附件 XIII;② 欧委会《EU Digital Product Passport FAQ for Batteries》2026-09-30 版;③ BatteryPass Content Guidance v2.0(thebatterypass.eu);④ 欧委会《数据点分类文件》2026-08-15 版;⑤ ESPR (EU) 2024/1781。法规细则滚动出台,各时间锚点以欧盟官方最终发布为准。